2014年4月7日

為何不聘請支持學運的學生?


呼應此報導:誰挺學運就等失業 胡幼偉:老闆絕不會用反體制的學生

作者:呂秋遠律師

要聽真話嗎?

沒錯!這些學運份子,以後肯定會很難找到工作,如果老闆必須與中國做生意,確實很困難。或者是,企業從事的工作內容與理想無關;或者是,公司喜歡聽話的人。

是的,他們找不到工作。

如果你對於自己的能力沒有信心,在網路上發言請務必小心。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別以為只有去學運現場抗爭就沒事,現在的企業徵信,已經是把臉書、部落格等等的紀錄列入考核。倘若自己曾經有任何抗爭的「不良」紀錄,或是曾經支持過任何一項運動,企業在口試的時候都有可能列入考核範圍。舉例來說,如果公司需要與中國高層溝通的人才,但是你卻是支持台獨的人選,公司要怎麼錄用你?

所以,支持抗爭、學運,確實都會影響到自己的工作選擇,與乖乖的孩子相較,工作機會應該會「少一點」。

但是,孩子們,你們的工作靠的是專業,不是顏色。更何況,台灣人最糟糕的地方就是想當然爾,給某項行動賦予顏色。舉例來說,學運就是民進黨?那實在太好了,證明國民黨的腦殘確實無藥醫,他們已經把下兩代自動送給民進黨。到底這些人知不知道青年人恐懼什麼?他們恐懼的是不是國民黨執政,是國民黨傾中,如果民進黨執政,做同樣的蠢事,你以為他們會無動於衷?好吧,至少我不認為如此。

至少我,如果我的員工參與學運,只要他不要把情緒帶進工作、帶給客戶,我一定沒意見。畢竟我們這一行講究專業,如果把顏色帶進工作,就是不專業;而如果客戶把顏色帶進工作,那也是不專業,你到底在意我打贏訴訟還是我支不支持學運?如果是後者,那就換律師吧,因為客戶腦殘也是件傷腦筋的事情。

我會聘請支持學運的學生,原因有下列幾點:

一、他們有膽識:他們願意實踐公民不服從的理念,在立法院已經失效的情況下,「合憲違法」佔據立法院這麼久。

二、他們有理念:他們之所以願意犧牲打魔獸時間,在那麼惡劣的環境這麼久,並非為了個人利益,而是為了反對一項理念。不論這理念是好是壞,總是為理念堅持,是件好事。

三、他們肯吃苦:說別人是五星級學運的人,肯定沒睡過馬路沒進過議場。議場的環境非常惡劣,長期燈光開著、沒有冷氣、潮濕悶熱、髒亂不堪,人多口雜、政治口號充斥,有個屋頂就叫五星級學運?那喜來登飯店搭個帳棚可不可以一晚收你一萬元?這麼多天可以住在一個惡劣的環境裡,公司不請他請誰?

四、他們不怕低薪:這是無償的!沒有五百元好嗎?到底覺得他們是被誰利用?又是誰要付錢?至於以後?甚至,反反學運的人都覺得他們無腦了,怎麼會覺得他們有腦到會去想這麼久以後的事情?

五、他們有創意:這場學運,是有史以來最有創意的一場,他們的宣傳海報、手法,比起公司裡的公關,哪裡不足?

六、他們會反抗:基本上,如果公司要乖孩子,他們當不起。但是如果要不同意見,他們最行。公司的存在是要賺錢,不是為了聽老闆的話。他們越多意見,公司就會越賺錢,因為他們提供公司不同的思維方向。

七、他們有謀略:在這場將近二十天的活動裡,沒有謀略,怎麼能夠把馬英九到口的肥肉又逼出來,重新談判?

八、他們有組織能力:不然五十萬人從哪裡來的?就算用警察局統計的十萬人來計算好了。公司裡哪一個人可以號召十萬人客戶?有他們還不發?

九、他們有魅力:不然帆廷二人組,怎麼能讓媒體記者願意去尋找他們在浴室裡到底有沒有掉頭髮?這二十天的媒體焦點,不就是在這群令人感動的孩子身上?

十、他們會堅持到底、會唱歌、講國語不會捲舌:至少錄影錄到一半不會逃跑、唱歌也算好聽,國語聽起來很習慣。


你是老闆,還不用他們?你公司有沒有問題啊!?


【酸度百分百之檸檬樹廢文】


(Images / @郭嘉鴻)


狀況一、公司營業額下降,業績低落:

阿廷:我們來召集特賣會,我可以找一些朋友來贊助活動。
阿中:一顆服貿兒,早早吃兒,快快好兒。

狀況二、公司必須減薪,共體時艱:

阿廷:我可以暫時不領薪水,但是請公司盡快調整營業方針,我的想法是…
阿中:薪水早就講好了,不能改變兒。一個子都不能少兒。

狀況三、公司發現強烈競爭對手,必須因應:

阿廷:我們應該研發出更強的商品,與對手競爭。
阿中:我覺得被併購是個不錯的玩意兒。

狀況四、公司發現中國市場很難競爭:

阿廷:我可以自願派到柬埔寨,我曾經在立法院打過地鋪,難不倒我。
阿中:根據國際法的原則兒,我們是一家人兒,都是炎黃子孫,沒問題的。

狀況五、公司老闆意見與員工不同:

阿廷:老闆,我覺得你這樣不行,因為我的想法是…
阿中:老闆兒您說的是。

狀況六、公司被政府無理課稅:

阿廷:我不懂法律,可是我可以幫忙找律師,這種惡劣的稅法,我們應該要釋憲!
阿中:納稅是國民的義務兒,我們要有禮貌的納稅哪。

狀況七、公司準備增資,但是缺少資金:

阿廷:我們可以想辦法找銀行貸款,大不了什麼都沒有,重新開始而已!
阿中:公司會不會倒閉兒?我們要不要先找新工作?

狀況八、公司要去客戶處道歉:

阿廷:對不起,都是我們公司的錯,我願意承擔。
阿中:我先走兒,本來道歉就只有預定一個小時。

狀況九、公司需要舉辦大型活動,沒有主持人:

阿廷:參加過五十萬人的活動了,才五百人而已,我搞定!
阿中:才十萬人而已,我們中國有十三億人呢!

狀況十:公司辦理團康,需要炒熱氣氛:

阿廷:這是我跟我家小熊的合照,很好笑吧!(拿出小熊逗大家開心)
阿中:我來唱歌!

※本文獲得原作同意刊載

原文連結:呂秋遠律師

延伸閱讀:【我是七年級,我是公民】




沒有留言 :

張貼留言

※ 科技日新月異,文章內容相關資訊以發文時間為準!感恩!



本週熱門

文章導覽


歡迎到 facebook 一起來廢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