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8日

新制滿週年「菸害防制法」民眾前十問?

※本文為新聞原始提供者提供,非新聞轉貼 / 小Mic報報

【99.1.8 董氏 新聞稿】

「菸害防制法」新制執行滿週年

「菸害防制法」民眾前十問?

「菸害防制法」新制執行滿週年,民眾遭受二手菸害情況,整體上已有明顯改善,但一年來具名請董氏基金會代為檢舉的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仍有1,043件,而網咖申訴案件數仍高居第一位;此外,申訴民眾有四成是透過「董氏基金會/華文戒菸網」進行申訴,即使是以手機或電話申訴的民眾亦會強調希望保密,顯示民眾仍在意網路的隱密性及民間團體的緩衝性;再者,許多民眾不斷建議應提高罰則,以落實立法目的,並提高執法效果,顯見台灣民眾對於「無菸台灣」的熱切渴望。

董氏基金會呼籲,為了讓政府施政白皮書「向癌症宣戰,四年內癌症死亡率下降10%」的目標實現,最好的方法就是幫助民眾戒菸及建立無菸環境,使民眾徹底逃離菸害。

執法一年來,董氏基金會共接獲民眾超過三千多件有關「菸害防制法」的詢問,特將前十大問題整理說明如下:

※「菸害防制法」十大問:

1. 室內公共場所三個人以上才需要禁菸?
法令明定「絕大多數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室內公共場所是否禁菸與人數無關,只要是「供公眾使用之室內公共場所」,即屬禁菸範圍。

2. 餐廳在晚上9點以後就可以開放吸菸?
「菸害防制法」明確規範,餐廳為室內全面禁菸場所,僅例外允許在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負壓式吸菸室吸菸,餐廳業者聲稱九點以後即可開放吸菸實屬違法行為,客人吸菸即可能受罰,業者更可處新台幣1-5萬元之罰緩。

3. 老闆有獨立辦公室,就可以吸菸?
只要是登記三人以上之公司的任何室內環境,始屬法令強制全面禁菸範圍;室內工作場所裡的每一個角落,即使有隔間,仍屬於同一空間,故老闆獨立辦公室內也不得吸菸。

4. 餐廳或KTV包廂是私人空間,可以吸菸嗎?
只要是供公共使用或消費的室內場所,就是必須禁菸之場所;除非設有獨立空調、獨立隔間、自動平行門與負壓設計等等要件同具之吸菸室,否則都不能吸菸。

5. 稽查人員到場時違規者就跑掉了,檢舉還有用嗎?
有些民眾心中會有疑問:「吸菸通常幾分鐘就解決了,雖然在禁菸區吸菸違法,但等稽查人員來,吸菸者早就跑了,怎麼罰得到?」或許罰不到自己檢舉的違規行為人,但衛生稽查人員除加強對場所的輔導、將該場所列為重點稽查對象外,稽查時被發現的違法吸菸者還是會被處罰。

6. 業者提供水杯或濕紙巾加紙盤作為熄菸器具,合法嗎?
法令明確規定:「業者不得在禁菸場所提供與吸菸有關之器物」,若以紙杯、水杯或濕紙巾加紙盤充當熄菸具,當然就是菸灰缸的替代品,是與吸菸有關之器物,依法可處新台幣1-5萬元罰款。

7. 菸灰缸要擺離禁菸場所幾公尺,才不會違法?
法令明確規定,禁菸場所不得擺放菸灰缸、打火機等與吸菸有關器物,至於非禁菸場所的菸灰缸擺置處,則無明文規範,原則上只要不妨礙民眾進出即可。

8. 菸促小姐可以在夜店跳舞促銷菸品嗎?
任何人在夜店,不論是透過遊戲活動或菸促小姐熱舞等行為,達到吸引消費者注意或誘使購買菸品,均屬違法;台北市衛生局98年12月即因此對全球最大的菸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菸草公司,開出新台幣500萬元的違法罰單,且針對配合促銷菸品的夜店(LAVA)處以新台幣10萬元罰款。

9. 網咖禁菸,會影響生意?
台灣成人吸菸率為20%,換言之,八成的客群是不吸菸者,網咖依法執行禁菸,不但可以保有大部分的客源,也不會因放任少數違規吸菸行為,而害消費者受罰。

10. 實施無菸環境政策後,亂丟菸蒂變嚴重了?
亂丟菸蒂本就是違法行為,是欠缺公德心的表現,不但製造髒亂,也可能影響公共排水系統,以其作為批評無菸環境政策的理由,實在是本末倒置。政府及社會大眾該作的事是確保吸菸者不亂丟菸蒂,而不是因此要大家繼續忍受二手菸害。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強調,菸害防制法對於違法菸品促銷以及無菸場所皆有明確規定,業者在無菸場所未張貼明顯禁菸標示或提供菸灰缸(水杯、紙巾當菸灰缸亦同)、打火機等與吸菸有關器物者,可處新台幣1萬-5萬元,其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則可處新台幣2千-1萬元;而業者若有違規菸品廣告、促銷及贊助之行為,菸品製造及輸入業者可處新台幣500萬-2,500萬元;廣告或媒體業者,製作或接受刊載則可處新台幣20萬-100萬元,罰則均十分嚴重。

【99.1.8 董氏 補充資料】


新聞聯絡人:XXXXXXXXXX          XXXXXXXXXX




4 則留言 :

《佶也》 提到...

癮君子請注意
http://blog.yam.com.tw/cctsai/article/18736459

七先生與艾小姐 提到...

唉~雖然有這防治法,但之前不得以去了網咖,裡面還是漫天煙霧,業者根本一點也不敢得罪客人.

匿名 提到...

第九點有很大的問題,成人吸煙人口只有20%!?
另外,網咖的消費人口跟吸煙人口也不會有直接的關係,
所以直接類比過去是不適當的。

小Mic 提到...

感謝 佶也 提供相關訊息!

艾小姐: 的確有這樣的現象, 不過說真的, 服務業真的很難做, 又怕得罪客人, 又怕受罰. 只能看業者也如何取捨, 夠不夠堅持了!

匿名的朋友: 如你所言, 感謝你細心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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