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

看美國是如何處理「釘子戶」


圖中的那個小屋子就是「釘子戶」老太太的房子。開發商無法硬逼老太太搬遷,於是修改設計後的商業大樓凹進一塊,讓老太太的老屋子安靜地坐落中間。

最近,老太太房子上新添的彩色氣球令人聯想到迪士尼一部片「天外奇蹟。」

在美國,私有財產是受到憲法第五修正案保護的,開發商如果要拆遷,一定要給予合理賠償。

西雅圖有個老太太,叫伊蒂絲-梅斯菲爾德(Edith Macefield),生於1921年,1966年搬進了巴拉德(Ballard)西北46街一個兩層樓的小房子,有兩個臥室。

2007年,開發商計畫在那個地帶建造商業大樓,徵地拆遷進行順利,但到了老太太這裡,卡住了。老太太的房子比她更老,108歲了。

房子雖然已經很多年了,但依舊完好無損,仍然可以居住,老太太已經在這個設備齊全的舒適窩居住了40餘年,對一切都很有感情了,不願搬離。

「能夠用錢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大問題」,開發商一次又一次地提高賠償金額,最高達到100萬美元,超過市價好幾倍。根據市值,老太太房子的地皮值12萬美元,房子值8千美元,但老太太不為所動。

美國西雅圖時報聞訊採訪她,她說:「我不想搬,我不需要錢,錢並不意味著一切。」(I don’t want to move. I don’t need the money. Money doesn’t do me anything.)

老太太沒有請律師,沒有寫信到相關單位,沒有上首都華盛頓陳情,更沒有自製汽油彈或以自焚抗議,只是對開發商說了一個句很簡單的話:「No。」

開發商無可奈何,只得修改設計圖,商業大樓忍痛挖掉了老太太的這一塊地方。

這是一個特例,開發商極少碰到的特例,是個無法用錢解決的大問題。開發商碰巧遇上一家釘子戶,絕對不可能動用推土機強行拆除,只能繞著走。

據西雅圖時報報導,老太太從小就很固執,開發商好像很理解這種固執,工程總監巴里-馬丁甚至關心起老太太的生活。老太太孤身一人,唯一的兒子早在13歲時就死於腦膜炎。

人們也不知道她已去世丈夫的情況,她總是拒絕回答相關問題:「不要問。」馬丁得知老太太行走不便,就開車送她去做頭髮,去看病,確保她有食物,去為她買雜貨,為她去拿處方藥,為她做晚飯。開工了,他對工人說,要像對外婆一樣對待她。

2008年6月15日,86歲的老太太因胰腺癌離開人世,離開了她固守的房子,那一天,那房子依然是她的房子。

老太太去世後,媒體披露了她的遺囑:她將房子遺贈給了馬丁,以感謝他在施工期間對她體現出來的友誼。

反觀我們,真的該學學,學會尊重生命本體的自主性,而不是一昧地以經濟發展為考量!


※西雅圖時報的報導: Woman who refused to sell tiny Ballard home dies

※維基百科也有記載: Edith Macefield


2012/03/28更新:

感謝東森新聞的引用及報導: 北市強拆文林苑王家 美建商卻為釘子戶改設計

感謝自由時報的引用及報導: 北士府強拆王家 長孫:都更害死雙親


2012/03/29更新:

2007年10月施工時的樣子(來自Google街景)


2008年6月施工時的樣子(來自Google街景)


2011年6月的樣子(來自Google街景)


2014年7月的樣子(來自Google街景)


Google街景地圖



人與土地的連結,靠的是情感,不是利益!


最新文章: 100張真實感人的照片




21 則留言 :

小甄 提到...

故事的結局很感人~

匿名 提到...

用台灣以外的人事物去比較是沒用的!!!
因為這裡是台灣!!!省省吧

匿名 提到...

對照士林王家,政府及建商絲毫沒有尊重少數

匿名 提到...

故事很感人~~

也期望大家能夠多一點體諒~~

別像現在的台灣~每天都是吵吵鬧鬧~

而不是合理的討論方案與解決~

Is a dream 提到...

為什麼臺灣不能做到這樣呢!?

匿名 提到...

房門、房子的大小跟旁邊的車子.....不成比例
有點假的感覺~~~~純屬個人感覺.....

匿名 提到...

在台灣
不賣?

第一天...
潑油漆
還是不賣?

第二天....
24小時無回應來電騷擾
還是不賣?

第三天
十幾個刺龍刺鳳的"老朋友"來像你請安
打死不賣?

第四天
意外身故...

匿名 提到...

不要太抬舉美國
政府也常採用強制收購拆遷法"Eminent Domain"
有問題還是上法庭,若幾經上訴亦不得,實在無可奈何.也必須遵守.
此處所舉例子也是經法律途徑妥協的結果,但畢竟是極少數.
抗爭行為,均帶有情緒化,易被政客利用.
http://en.wikipedia.org/wiki/Eminent_domain

坐看雲起時 提到...

抗爭行為,均帶有情緒化,易被政客利用.
不能被政客利用,抗爭行為上不了版面。

匿名 提到...

有同樣的感想,不要被利用了。 美國也有很多醜陋的事情,只是媒體更會擴大報導好的,給社會帶來正面的氛圍。 再來,這位老太太不在乎錢是真的,有多少人的真正意圖是刁難來拿到更多賠償命呢? 總監先生一開始的用意很有可能是想軟化老太太,目的還是要房子,只是用更正面的方法關心她。 希望媒體能常以正面的角度報導新聞,不要為主收視率刻意引起爭端。

匿名 提到...

當人民連保護自身的財產的基本人權都不能擁有, 再多冠冕堂皇的說法都是廢話..

匿名 提到...

http://g.co/maps/n4ydd
報導中的美國釘子戶

匿名 提到...

想要多數尊重少數, 那麼前提就是少數必須服從多數

你不願意服從多數, 那麼多數又何必尊重你?

匿名 提到...

台灣地狹人稠,不能拿美國來比。

匿名 提到...

台北市也有釘子戶讓建商更改設計的案例,在虎林街202巷和松德路133巷路口,现在是一家“康橋英語”。 Google Maps 街景可以看到,外牆有大大的“康橋英語”。

匿名 提到...

版主說的很對:"人與土地的連結,靠的是情感,不是利益!"

匿名 提到...

王家不一樣的點是他 在程序開始之前 都沒去開會
通知了很多次有收到也沒去開會
如果他在程序開始前有說他不要都更
就不會有後面多數決的問題 根本不會動到

這就像學生時代一樣 後天要交分組作業
妳都不來討論也不發表意見

等到要交那天你才說這樣做不好 有人會理你嗎?

況且這是牽扯到住家ㄟ 就算政府沒有通知妳妳也該主動去協調會和地方法院聲請 怎麼會等到 程序開始走以後才在抗議呢

如果台灣每個地方都這樣 都更要到什麼時候才能開始

要有國際競爭力 都更是勢在必行
不然 連大陸的二級都市都比不上
到處都是加蓋 死胡同

匿名 提到...

美國地大可以這樣搞 台灣地小擠的跟什麼一樣 還要空一塊空間給釘子戶 能看嗎?

Tim 提到...

非暴力和平抗爭號召:你支持公平正義嗎?你正住在大台北地區嗎?買顆彩色汽球送到現場,綁在異議戶被拆後的廢墟上,進行有形無聲的抗議。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42135282584395&set=a.142132749251315.29463.100003637732594&type=3&theater

匿名 提到...

台灣加油,愛人如己!

Miule 提到...

尊重少數才是多數決正當性的前提,
沒有尊重少數的多數决只是暴力。

把服從多數當成前提,正是從根本搞錯了什麼是多數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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